請問... 有關婚後若財產及債權要協議各自分開 是只需要訂定協議後至民間公證處公證即可? 或是需要至法院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怎麼辦理? 公證協議後若年老時其中一方往生 是否仍具有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一半權利?
分別財產制由雙方私自訂立書面契約或至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至法院公證,都有效力,但需另至法院辦理分別財產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另外,分別財產制就沒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了。
您好,若無特別約定,會直接依據法定分別財產制,此種制度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問題
;依此可向法院登記聲請為分別採產制。
您好,
協議夫妻財產分別,最好要到法院辦理登記,才可對抗第三人,否則因其中一方債務問題,可能會牽連到另一方。
因已經辦理分開,就沒有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了。
若自己不會辦理,本所有代辦協助,歡迎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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