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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路上公然侮辱相關詢問

  • H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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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7 12:32 
  • 文章人氣:456
  • 個人積分:2
  • 各位律師朋友你們好

    本人因私人因素用不到愛之味的Dr.gym優質蛋白飲

    所以我在ptt板上公開發交易文販售

    接著有人特意用噓文留言"白癡才買 笑死我"

    我覺得這言論讓我受辱也可能讓想跟我購買的網友因此番言論而放棄購買

    更因此番言論讓我被嘲笑而感覺不舒服導致不敢繼續賣只好文末寫說賣完....

    不知道這樣用公然侮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是可以的嗎

    有需要請律師或其他費用

     

    之後留言更有其他網友嘲弄輕視本人是否為"賣燒酒螺老闆? 你一定身材跟沒練過一樣 甚至哈哈 如果你是巨巨我就請那個被告吃雞排+珍奶"

    此番言論也讓本人深感受辱 不知是否也能一併提告呢?

    感謝大家耐心看完我的文章 還懇請大家幫忙

    感激不盡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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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7 12:49 
  • 文章人氣:177
  • 個人積分:52434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誹謗罪,不過還是要檢視前後文才能詳細釐清

    2、程序上可以蒐證之後報警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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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7 15:09 
  • 文章人氣:175
  • 個人積分:104540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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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7 23:55 
  • 文章人氣:171
  • 個人積分:110442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