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公司、勞資 > 店家經營不善遣散費問題

店家經營不善遣散費問題

  • 朱小弟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17 23:34 
  • 文章人氣:468
  • 個人積分:2
  • 您好我想請問 我是美髮業 因店倒閉無法經營了

    設計師要遣散費 但是店倒閉無法經營 遣散費一定要給嗎 因為也賠到無法給了

    可是因為我們是無底薪制的 完全是抽成制 有做有錢沒做沒錢

    也無簽約 無轉帳 如真要給 那這樣要怎麼給呢  謝謝 

  • 陳彥廷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18 09:00 
  • 文章人氣:172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虧損所以歇業,依法必須給付資遣費。否則會有罰鍰的規定。

    2、計算方式,是依據終止契約前6個月的平均薪資x0.5x年資。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