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按照協議給付扶養費,子女日後是否需扶養?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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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2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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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現行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確實可主張因父母未盡到扶養義務,而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惟相關證據資料最好現在就可慢慢收集,例如存摺資料確實無匯款紀錄,或他自己確實有承認都未給付扶養費等錄音,否則實務上多半僅能主張減輕扶養義務,尚須使法官覺得情節重大才有可能完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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