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二個孩子的都跟母姓.也是女方在撫養.教育.照顧.
男方是無業遊民.都在家裡.也沒有積蓄.和財產.
這樣雙方離婚.女方可以有十足的把握擁有監護權和撫養權嗎?
我需要什麼資料才能有十足的把握小孩可以安全在我身邊?
請律師能幫幫我嗎? 讓我解決快16年的孽緣
讓我的孩子能在正常的環境下成長..
降低對孩子心裡的傷害!
謝謝你!!
如果您所述有相當證據可以證明,離婚及小孩監護應該不成問題,但還是建議攜帶完整資料尋求諮詢,如有疑問可以來電或來信。
您好,基於主要照顧者原則及幼年從母原則,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很高。
建議向律師為初步諮詢。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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