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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寫信給上層主管告知小主管干涉私生活

  • 小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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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29 09:46 
  • 文章人氣:435
  • 個人積分:28
  • 您好:

    想請問,離職員工,當天是否可以用EMAIL單獨寄信給上層主管,

    告知小主管私下運用私人情緒,過於干涉組員私生活,

    並對於該員工的工作上,不於任何關切與詢問。

    並且私LINE對該員工做了不實指控。希望上層主管可以了解此為人。

    (因此人運用私人情緒已非首例,但因沒敢回報,導致其越來越猖獗)

    此做法是否會造成犯法行為?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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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29 21:12 
  • 文章人氣:162
  • 個人積分:14968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若只是單純反應主管之缺失,而以私信寄給單一之上層主管,沒有散布之意圖,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誹謗罪。 若有散布之意圖,你指摘之事項要有證據能夠證明或至少經過查證(是你指摘之方式不同,查證程度要求不同),否則若是主觀推測未經查證,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罪。 若有證據或經過查證,你的用語上要注意不要有情緒性謾罵之用字,且儘量就事論事,以免將來無法主張阻卻違法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