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宣告人的權利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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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01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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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變更監護人,若有監護人不法之證據,亦可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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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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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01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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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當初並非共同監護,而是由大哥單獨任監護人,大哥有權管理二哥之財產,但任何處分行為都必須要為受監護人之利益為之。 可敘明理由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103條第2項規定,聲請監護人報告財產狀況,以利了解大哥是否有善盡監護人之職責。 若大哥持續有不利於受監護人之行為,可以聲請改定監護人。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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