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請問
前幾天我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信
內容是說什麼撤回告訴狀的副本
那這樣案件是解決了嗎??
剛剛接到被告人打來的電話
他說他也收到信 要到法院一趟
但我的信上沒有寫明我需要到哪去
那我是不是就不用去了??
如果要去而沒去的話會怎麼樣嗎??
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屬於公訴罪,所以檢察官還是必須依法偵辦之後做成處分。
2、倘若您之後收到傳票,還是應該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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