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租屋
管理是說不能養狗
說管委會規定的
可是明明就有其他住戶養狗
管理室給我的回覆是
這是後來開會規定的
開會前養的可以養
開會規定後的不能養
難道這樣不是太不公平了嗎??這樣沒有違法嗎??
我的工作關係
大概在9點前回家
小狗期間會叫
這樣算噪音嗎??
經區分所有權人規定就合法
根本就是多數人霸凌少數人的決議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噪音的音量是多少而定。
2、倘若規約或是區分所所有權人會議有違法,可以提起確認無效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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