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B公開雙方對話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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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0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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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縱使將您的照片以馬賽克處理,但是倘若依據所張貼的內容可以具體為指摘的對象是您,內容侵害您的名譽,則還是可以嘗試提告。
2、程序上可以截圖之後報警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倘若您對於相關法令不熟稔,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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