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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監護宣告

  • 安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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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2 18:18 
  • 文章人氣:669
  • 個人積分:2
  • 敬愛的律師:您好!

    感恩您們的熱忱!在走投無路之際,遇見您們,真好!

    想請教問題是:受宣告人之四等親不願簽署同意書,如何處理?

    先生一年前因手術造成全身癱瘓,迄今意識不清,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及公立醫院無行為能力證明,因長期醫療負擔及房貸壓力沉重,近日擬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以便代為處理銀行房貸及房子問題,目前子女2人均已成年,也都同意簽署同意書,但先生(受監護宣告人)的兄弟姊妹(均未同住)不願簽署。

    我與先生是夫妻財產共有,長年來同住,也分擔繳交房子貸款之事實,今家中遭遇令人崩潰變故,家庭失去主要支柱,無力負擔沉重房貸及醫療費用,急需申辦監護宣告,解決燃眉問題,請教應如何是好呢?非常感恩您們的俠義熱情。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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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2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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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監護宣告應具狀向法院聲請,法院會調查財產狀況並選出適合的監護人,不用事先拿到兄弟姐妹的同意書。之後監護人若需處分被監護人財產,還需經法院許可。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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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2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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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3230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依據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因此由您一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即可,不須全體親屬同意。 而法院選定監護人之後,會依民法第1111條規定要求開具財產清冊,而再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103條規定,監護人即可以管理受監護人之財產,且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但須注意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務或受監護人之財產狀況。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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