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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問題

  •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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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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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一下:透天厝共有4層樓,聽代書說:1樓跟2樓是算一起的,所以不能1樓一個人的名字,二樓又另一個人的名字?只能算共有?那這樣以後不是會有爭議?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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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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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獨立門牌、出入口等得為單獨使用,則確實只能以共有的方式登記

    2、可以由共有人間簽立協議書,避免事後發生爭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