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有關拋棄繼承

有關拋棄繼承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2 11:42 
  • 文章人氣:208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拋棄繼承必須是在繼承權發生後才能辦理,亦即被繼承死亡時起才能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程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2 21:24 
  • 文章人氣:161
  • 個人積分:13406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你爸還沒有死掉,不會有拋棄繼承的問題。

    二.欠人家錢其實可以不用死,要特別注意你爸是不是有想輕生的狀況,不要讓他做傻事呀。一個人死了之後才有繼承或是拋棄繼承的問題,這個也許是一個警訊。

    三.代書的話聽聽就好了,不要太相信,而且有時候是誤會。以前有人跟我說他問了八個律師 說只有我講的跟別的律師不一樣,我跟他說,別的律師怎麼說我不管,我是本於我所知道的據實以告。即使是律師都還有答錯的,何況是代書呢?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9-20 18:31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還沒死亡繼承權就未發生,無法預先拋棄。務必記得應於父親死亡後,於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