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對方訴請離婚

對方訴請離婚

  • 感情不能勉強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3 16:11 
  • 文章人氣:819
  • 個人積分:22
  • 對方原本不願意離婚,但現在確是由他提起裁判離婚的訴狀(訴狀也有聲明要離婚及其他條件),目前已經安排進行調解,由於我本人是願意離婚的,只是監護權及其他部份尚需雙方討論與共識,所以進入調解後是否可就對方訴狀中提及的部分內容而我也同意的部分取得共識進而調解成立,還是必須訴狀中每個條件都要取得共識才算調解成立?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3 16:40 
  • 文章人氣:143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調解沒有任何限制,您與對方可針對離婚所有訴求中進行全部或部分之和解

     

    和解成立之部分記明筆錄,其餘部份就是調解不成立送回法院判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3 16:54 
  • 文章人氣:109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要如何談條件以及是否全部一起答應

    這是要配合你的訴訟策略

    因為現在是對方要求離婚

    你的籌碼反而比較多

    所以未必要這樣快就展現底牌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
  • 感情不能勉強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3 16:56 
  • 文章人氣:118
  • 個人積分:22
  • 謝謝各位律師協助回覆,

    本人會這樣問是因為對方其實根本不想離婚,想藉此手段來拖延,所以有可能撤銷他的告訴,

    或是故意調解不成,若是如此,我是否可主張因為調解失敗而進入實質的法院審理之程序呢?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3 17:46 
  • 文章人氣:134
  • 個人積分:9729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就沒有爭議的部分,先行調解離婚,可以先解決離婚問題,再繼續談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的問題,但是其實可以考慮綁在一起談,作為談判的籌碼,對方也有可能主張要綁在一起談,若不知如何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3 17:48 
  • 文章人氣:114
  • 個人積分:102166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就沒有爭議的部分,先行調解離婚,可以先解決離婚問題,再繼續談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的問題,但是其實可以考慮綁在一起談,作為談判的籌碼,對方也有可能主張要綁在一起談,若不知如何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3 18:07 
  • 文章人氣:105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有即可免費與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3 20:25 
  • 文章人氣:121
  • 個人積分:11082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主要是訴訟策略的運用,應分析訴訟的發展是否對您有利,否則籌碼可能會越來越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