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被告曾經判決確定,應為不起訴之處分,經查:被告業因同一犯罪行為,經xx法院於八月判處拘役50日,並於九月確定在案。被告前揭所為既與上開判決所處罰之犯罪行為,係同一行為,核為同一案件。應為前案確定判決效力之所及,自不再行追訴。
我想請問這樣我是不是就無法跟她求償呢?謝謝您!
那個只是程序上的處分,並不是實質上認為對方沒有犯罪,你還是可以跟對方求償。
只是因為沒有起訴,所以你無法藉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只能單獨提出民事訴訟,兩者主要差別在於是歐需預繳裁判費。
詳細情形,我可能要看完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內容才有辦法知道。
雖然針對不起訴處分書可以7日內再議,但是如果評估起來勝算很低,那就建議你不要花時間去做了(一樣,勝算高不高,建議你把不起訴處分書內容給律師看一下)。
如果要提民事訴訟,要以起訴狀為之,白話說,就是要寫書狀。
這個是屬於「同一事件」的問題,白話來說,一事不二哩,建議可能不需再議了,你可能考慮直接提民事訴訟求償了。
刑法上的累犯有他的定義,看樣子,這個被告很有可能是幫助犯,但是也有可能僅係被害者而已,因為不起訴處分書似乎未做實質認定,所以無法判斷,,因為認定是「同一事件」所以不起訴,所以要看前案判決結果如何,但是如果是幫助犯,你就可以對他求償,當然他可能會跟詐騙集團成員成立共同侵權行為,他們對你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果真如此,你當然可以提民事訴訟求償,勝訴判決機率蠻高的,問題是勝訴是一回事,對方名下有無財產賠償你又是一回事。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2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22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13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674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62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