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以通訊軟體請求代為訂購澳門的飯店及相關票券,因告知人在大陸無法立即付訂金,因為時間較急迫拜託我先幫忙墊付房租及相關費用;在後來溝通過程一直藉機拖延,直到退房後就避不見面,想請問是否能透過通訊軟體對話記錄作為證據控告對方詐欺呢?發生地點是在境外但雙方皆為台灣人是否能於台灣提告呢?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對方清償款項,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被告在台灣有住所,可以在台灣提告)。
2、倘若對方有欺瞞的狀況,則嘗試提告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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