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這樣能告汙辱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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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6 15:34 最後編輯日期:105-06-2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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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電話中若不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公然情狀,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但恐嚇要殺害你,會構成刑法第305條規定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可以將電話錄音製作成譯文,提出刑事告訴。 若導致你心生畏懼,產生精神上之痛苦,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侵權行為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 補充:格式不拘,只要讓警員、檢察官知道對方恐嚇你之事實即可。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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