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想請教一個問題,我叔叔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最近家人想幫叔叔辦理禁治產宣告,我有上網查過需要的文件,我想問的是本身已經領有身障手冊了,還有需要再去醫院請醫師開證明嗎?另外在聲請禁治產程序中有提到法院會指定醫院為鑑定機關,由專業醫師來鑑定應禁治產人的身心精神狀況,這個是必須要做的嗎?即使是已經領有身障手冊及醫生開立的證明,以上是我想詢問的問題,謝謝
你好:
除非非常明顯(例如植物人),否則法院並非醫學專業人員,還是會送醫院鑑定,依鑑定結果判斷是否需要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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