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ie
- 發問時間:2024-10-04 1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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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談好要離婚賣房子後錢均分
房子為我名下之婚後財產 還有負債貸款人是對方
對方一直在拖延不肯簽名
我想直接變賣房子一樣會給他一半的錢但前提要他簽名離婚我才會給
如果他一直不肯簽名 這筆賣房忙子的錢我是得一直保留不可以花費在小孩或其他用途上面嗎
過了十年也是一樣房子賣多少就得給多少嗎 這期間對方不會扶養小孩也是一樣?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4-10-04 12:32:25
賣房子是賣房子,離婚是離婚,貸款是貸款...不同法律關係,請不要揪雜在一起,治絲益棻。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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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電話:0983-01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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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