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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安阿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9-11 | 最近登入:10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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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有天下午我因為手滑,導致方向盤偏移,衝進對向車道,與小客車擦撞,以為只有小擦撞,便無停止繼續開,但開了一段路,覺得不對,怕對方有受傷而又回去車禍現場,但對方已經不在,而我又等了一下,確定不在,我才又開走,過了幾天,警方通知我對方告我肇事逃逸,我才知道對方有受傷,而我們有說要和解,但警方說我還是有肇事逃逸的懷疑,而又要送地檢署,我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話,我會有什麼刑責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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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