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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本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4-12 | 最近登入:1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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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昨日接到高雄市衛生局來函,由於在網路上將自己用過的不需再使用的十字韌帶術後復健專用膝支架拍賣,遭基隆市衛生局檢舉,而被高雄市衛生局約談到案.主要是,本人去年接受十字韌帶手術,醫生建議須使用膝部支架,而醫生知道膝部支架用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建議我們可以上網找二手的人家用過不要的比較便宜,於是我也上拍賣網買了膝支架,今年,因為不須再使用,於是我也想說po在拍賣網上給需要的人來購買,畢竟那支架不是消耗品.昨日,與衛生局承辦人員約談後,也已詳實說明,卻要遭到罰款金額可能是1.5萬元,本人並無法接受這樣的處分,請問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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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