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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essic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1-12 | 最近登入:101-11-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要跟您詢問向客戶收取款項問題,是否有違法?. 我公司販售電子相關產品及其使用軟體(由本公司人員設計),一開始並無規劃買賣契約及軟體規格書(詢問客戶操作需求皆回答有基本操作就可以).我公司只有要求客戶確定購買時先支付訂金(總金額50%),結案時再支付(尾款50%),其時間流程如下: 5/30 客戶確定購買 6/11 收取訂金支票 6/30 訂金支票兌現 7/26 交付電子產品&使用程式(軟體), 並提醒客戶請客戶在一個月內是否要進行軟體使用上的修改, 如時間內沒有提出將於一個月過後提出尾款發票. 9/11 我公司要求客戶支付尾款,並月底交付尾款發票. 9/18 客戶要求我公司新增軟體功能問題並要求2天內修正相關問題.我公司因考慮作生意以不傷和氣為原則,則同意幫忙同意新增,但請客戶延長處理時間. 9/18~10/22 客戶陸續提出要求,我公司確實也做到有新增功能並處理相關問題. 10/22 我公司再次新增功能及修正完畢(並無收取任何費用). 11/01 客戶訂購使用電子產品的耗材 11/16 客戶再次訂購使用電子產品的耗材 (電子產品設備及程式(軟體)如果無法正常使用,客戶就不需要訂購耗材) 12/10 客戶再次要求提出並要脅我公司說 這是我公司的軟體問題,一天內不改善, 交易就此結束,並要求我公司將電子產品取回. 請問我公司假如無法依照客戶的要求 或是 停止對客戶的服務 是否違法? 目前客戶主張我公司應該要盡到責任將設備及軟體修正至他滿意為止,並要求我公司三天內配合處理完善.  我公司主管主張仍要客戶簽回客戶保證承諾於12月31日付款! 並且給於我公司配合處理五到十天的時間.請問這樣是否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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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