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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3-12 | 最近登入:10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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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飯店業的小櫃檯員
最近因為一些個人因素以及不服公司制度想離職
離職信我已於12月7日送出,離職日為12月底
我想問一個問題就是
如果我的離職信,上級不批准,我是否時間到可以直接離職
並且公司不得扣我應得的薪水呢?!
還有個同事
他上個月祖母過世請喪假一天
我之前有上網查過一些資料
祖父母過世,喪假之規定是幾天,再來請喪假,公司還有權限可以扣薪水嗎?!
我那位同事被扣了當日薪水的半薪
如果不能扣薪,我那位同事是該去哪裡爭取他應得的福利呢?!
再來是重點
離離職日越來越近,公司最近丟了一份承諾書給將離職員工填寫
他的內容為下
一、本人同意於XX公司任職期間在職務上所為之一切創作,皆已XX公司為著作人,絕無異議。
二、本人同意所有投稿、著作,無條件授權XX公司使用。
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公司有幫我保勞健保
但我在公司弄的一些檔案,甚至一些小程式,離職時不得帶走嗎?
當然不是把公司內容全部搬走
我指的意思是
我可以把我當初那些檔案用最簡單的方法幫公司打出來
但我自己整理的檔案內的公式和一些程式
是否可以選擇不提供給公司使用呢?!
還是我甚至可以不簽這份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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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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