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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4-12 | 最近登入:10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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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描述: 請問,我是車禍被害人,對方酒駕已達公共危險標準,我方經警方判定完全無肇事責任,我是駕駛人已經與肇事者達成和解,另一名乘客則還沒和解。 目前進度: 但對方僅提供一個3500元紅包給另一位乘客,所以乘客未有和解意願,但對方一直打電話跟簡訊騷擾,希望能趕快和解,我們目前共識為提供損失的證明,他會賠償所有金額。   問題: 我方可否在和解書上但書,只要和解過後再與車禍被害人及其家人聯絡,我方會撤銷和解並提告,因為我們擔心溝通上的不愉快,經和解後沒辦法以提告約束,會遭到事後騷擾或報復,希望你們能給予知識上的協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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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