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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大頭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8-12 | 最近登入:101-18-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 我們工廠位在台中工業區  因為雇主在彰化大村買了間廠房  要把台中廠完全遷移部份彰化廠  部份台南廠  (台南場現已是與台中廠同公司名  而彰化新廠不知是否更名  同不同公司名是否有差異? )    有些員工不願意被調到彰化廠或台南廠  因為沒有車造成交通不便   只能騎機車   但路途太過遙遠所以都不想去   過去也不知道是否適應 就因為如此  我們這些非自願性被調派到彰化或台南的員工擔心   若將來台中廠遷移了   接下來是雇主必須要遣散我們  還是我們必須要自行離職?  ( 若自行離職  我們將不會有遣散費用 ) 這樣的做法讓我們覺得是變相裁員  用些小技巧要讓一些比較資深員工自行離職   將少發放遣散費   讓我們很忿忿不平   這樣的行為合法嗎!?  勞基法是否有法令條文可以替我們這些員工到到一些保障?? 還請你們幫幫我們!!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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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