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大貓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2-01 | 最近登入:102-03-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首先感謝您的閱讀
小弟先前在一間上市知名的公司上班,後來遭到公司已不適任理由給予支遣,離職手續也辦理妥當(該交接的事項皆已完成)。
問題:在民國97年間公司有員工購物,我有申購但是我也不清楚公司有沒有扣款
(因為它直接用薪水扣可以分期,由於金額小沒有特別注意有沒有扣)
近日前公司人事主管打電話詢問我當時有沒有拿到商品,並說現在財務核帳發現該款項沒有扣到 。(大公司效率也還滿差的= = ")
小弟在民國101/7/31離職,當天並辦妥交接事宜 現在前公司打電話來詢問,應該是想追回款項,請問這樣我有無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祝 商祺 新年快樂
瀏覽:800
日期:102-01-02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