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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兵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8-01 | 最近登入:10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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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籍配偶答應去登記離婚 但是需付一筆約40萬 當天提領現金去赴約   陸籍配偶聲稱要先點數鈔票 隨即趁不注意時抱著現金跑了     當晚依舊回家並聲稱那本來就是她的錢 完全不履行離婚  可以採用民事那一條告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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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