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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9-06 | 最近登入:10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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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靜止狀態停在路邊(白線內無違規),被一輛車直接撞擊車子左後方,往前滑行4公尺停止.....後半部極近全毀,說報費也行,硬是要修,也不是不能修,只是沒那個價值而且剛性也降低了...相信肇事責任很明顯,對方一定要賠償(現場有找交警作過筆錄了)....我的車已經16年老車了,中古車行情約8~10萬,我跟對方要求15萬解決..........談不攏,壓到12萬還是談不攏......對方堅持車子沒那個價值...只願意賠6.5萬....我好好的車子被撞爛,只拿到6.5萬,就算買一台一樣的也不夠啊........而且會開價15萬,是考量到入手有3年,其間大修,保養,細心照顧和改裝品都不只15萬了,我也知道對方一定會殺價,所以我的底價是12萬....結果殘念....現在問題來了.......1.我可以等鑑定報告出來後,告對方損毀嘛?2.告對方的話,要跟法官說車輛不堪修理需報廢,還是要說"把車回復原狀"?(因為我有看到這一篇還滿經典的,http://www.autoth.com/forums/printthread.php?t=29691)有什麼方法或方式能處理得更完善?總知,我的立場就是和解沒共識,既然打官司就要拿到我認為該給我的賠償12~15萬,當然還有精神賠償金跟這段期間上下班的交通費&請假工資損失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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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