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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9-06 | 最近登入:10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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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大大... 前幾天我收到我前女朋友的朋友打來的簡訊.簡訊內容說.我用壞他汽車門窗玻璃.. 問我如何處理?重點是.事由是4月28號的事.他5月8號送修.但過了將近一個多月他現在才來跟我說要我賠償??我要求他去報警處理.他反問我.自己去想蓄意追撞和蓄意破壞要賠多少錢??重點是.當下我是和我女朋友吵架.他不讓我解釋所以我才心急拍打他的玻璃.何況玻璃並無破掉.他隔天也有去找我同事.我同事也有問他.他說他玻璃沒事.現在卻跟我說是壞在玻璃的軌道.要告我? 請問律師大大..這樣有辦法購成蓄意破壞嗎???還有我騎車追他們..他們開車緊急煞車.我根本來不及煞車.撞上~我人還飛出去.還掛急診..這樣也說我蓄意追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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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