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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位透過仲介公司取得海外工作者,那間公司有三段式收費:一:安排與雇主面試(收取NT4800),二:錄取後申請就業簽證等(收取NT24000),我目前已經到第二階段,根據合約載明,除複試不通過或是無法就業准證無法批准外,其餘因素皆不退費。但日前身體不適必須中途取消,由於這份合約有模糊地方。第一是:准證還未取得,我就決定退出。第二是:面試的步驟並未跟合約載明的一致(因為合約上說明”此契約於乙方提出時代表甲方通過初試,甲方必須匯NT4800給乙方,並進行複試”,但我拿到這份契約是在複試之後。)第二:契約上說明收到甲方的匯款後,乙方必須開立收據給甲方,並未甲方辦理工作簽證與保險等,但我簽訂合約到中途退出皆未收到乙方的收據,如此一來,這份契約能夠成立嗎?我的匯款能否拿回,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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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