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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夢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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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本人跟朋友在河岸旁小酌幾杯,因本人目前在當兵,所以對生存遊戲有些許興趣,所以至露天拍賣網,買了一隻CO2轉輪手槍(七吋),在河堤旁進行對空啤酒罐的試射(0.33g.BB彈),結果警察前來盤查(因該附近民眾報案),因而將本人帶至派出所製作筆錄,結果將我的CO2手槍及塑膠BB彈一包扣查,筆錄上面寫說我因涉嫌違反社會秩序法,過程中他有將槍枝帶至豐原刑事鑑識小組,在我面前試射了(鋼珠)7至八發,結果只有一發穿過,而本人是想問說,既然是在網路上買到的,因該不犯法,為什麼他要這樣對我,還說東西不會還我了,要扣押,是我的認知錯誤了嗎,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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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