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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5-02 | 最近登入:10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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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們雙方在醫院時
交警判斷對方和我們停紅燈時 停我們右邊但又左轉導致肇事原因
所以雙方都已經清楚知道肇事原因
因為對方家境較不好沒有健保沒有保險
連強制險都過期
所以當時警方幫對方說話
說我們都是18.9歲都還在工作
看我們要不要和解 那就不做筆錄
當初對方誠意十足
所以我們就說 既然家境不好
那就幫我們付修車錢 醫藥費就我們自付
所以當初並無作筆錄
但現在連修車錢都喬不好 甚至反倒過來指責說是我們錯
請問那這樣的話
如果在溝通不好
我們不簽和解書 但無筆錄 那還可以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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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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