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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5-02 | 最近登入:10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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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們雙方在醫院時 交警判斷對方和我們停紅燈時 停我們右邊但又左轉導致肇事原因 所以雙方都已經清楚知道肇事原因   因為對方家境較不好沒有健保沒有保險 連強制險都過期 所以當時警方幫對方說話 說我們都是18.9歲都還在工作 看我們要不要和解 那就不做筆錄 當初對方誠意十足 所以我們就說 既然家境不好 那就幫我們付修車錢 醫藥費就我們自付 所以當初並無作筆錄 但現在連修車錢都喬不好  甚至反倒過來指責說是我們錯   請問那這樣的話 如果在溝通不好 我們不簽和解書 但無筆錄 那還可以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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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