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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施小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8-02 | 最近登入:102-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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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職於記帳士事務所擔任記帳員一職於9/27就職,日前已2/8遞出辭職信預告2/15離職,也已把移交清冊交給他,因目前在學,常常工作與課業無法兼顧,又因3月份要搬家,所以提出離職,當日與雇主商議,他找到人我再來交接即可,他硬是要我工作到等他找到人才可離職,要我工作到2月份底,當時已經撕破臉,跟他問說這半天薪水怎麼算,連他們公司規定可提前休特休的兩天也要扣錢,如今2/18告知無法在工作,他便說如我不去便要在記帳士公會之資源,要記錄我不良紀錄影響我以後就職,請問我該怎麼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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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