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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碧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3-02 | 最近登入:10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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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媽媽在加護病房時 受到護士不親切的照顧 爸爸生氣之下 跟他說:你作一名護士應該要有愛心跟耐心 如果沒愛心你就不應該當護士 後來護士就去提告爸爸妨害名譽  第一次檢察官審問時院方派出一名護士做證人 說我爸有罵那名護士沒路用 門關起來打我太太 我要告妳 讓你沒工作  問題是我爸根本不是這樣說  而且我弟弟也在場 後來檢察官說親屬作證 證據很薄弱  可是他們叫出來的也是院方的人 這樣對家屬不公平吧 後來第二次審問又出現兩名護士出來作證 說我弟弟人在外面怎麼可能聽的到 可是事實上我弟就在我爸身邊  可是檢察官就聽院方的說詞 懷疑我弟作為證  還說要送上法官那 請問 第2次跟第1次檢察官態度大轉變 是不是因為我們沒請律師呢 還有萬一我弟真的被判有罪 會多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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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