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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4-03 | 最近登入:102-24-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在96年5月離婚.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是寫明2個小孩監護權歸男方.我跟小孩不同戶籍也沒同住. 但是.我現在手邊沒有離婚協議書.我要怎麼確認.但是近兩年男方的哥哥要報稅扶養我的2個小孩.和他們要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公家機關回答卻是.母親有在工作.收入大於低收入戶標準不給予核准.報稅時也說不行報.為什麼?我又沒有報.男方也無報稅收入.為什麼他哥哥沒辦法報稅.到底監護權歸屬是當初寫的協議書這樣就行還是要去法院辦理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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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