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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蔡++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6-03 | 最近登入:10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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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下午3點多時要去麵店吃麵 車停放於路邊 要停車時看到一台機車在路邊 人背對馬路 甲停車時有看右邊的後照鏡並沒有差撞到乙 然後甲一下車走像要去吃麵時 乙就站在車子後面 乙3字經辱罵甲 然後甲就說我有撞到你嗎 然後乙就說你是要撞死我嗎 乙又在那碎碎念 甲忍不住抓了乙的衣服 乙就抓傷了甲的手 甲就把乙推倒在地上 然後乙又抓了甲的脖子 甲就打了乙 2至3下 然後旁邊麵店的老闆娘出來制止 分開後 乙又去機車上拿出柴刀要砍甲 然後還是被旁邊的人制止 最後麵店的老闆就叫甲先離開 事後甲認為乙年紀大 就到乙家道歉 但事後 以堅決提告 請問這樣的案例 法官會判刑ㄇ?? 在這樣案例是屬於甚麼罪呢??乙有驗傷單但甲沒有驗傷單但有衣服被撕破 甲有到地方申請調解 但對方開出條件太理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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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