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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lb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3-07 | 最近登入:10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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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0年6月底左右..我到我租屋處看房子..房東說他們房子很夯..要趕快租..我看房子很大也心動了..報價是5000..雙人是5500..先付一年的錢優惠5300/月..一個月不用錢然後當場付訂金時我就先付了一個月..因為他們說要押金一個月後來7月初晚上..我搬入時..我帶足了11個月的錢..房東卻說要多一個月是押金..我也誤以為押金要兩個月..所以我跟他說我因為晚了..所以我明天補給他..隔天我也如期去郵局提錢補給他了..我都是付現金..除了訂金有收據以外..(我弄丟了T_T)然後一直安然住到今年101.6.30..我翻出來看我才發現押金出問題了..我跟房東說一直沒有個結果..當場報警也沒用..警察說他們不管這個的..然後我房東說那不然就你入住當天你如果有去提款的紀錄才會退款..但是我真的沒想到我那時沒想到我入住是半夜啊!所以我也沒辦法去提款..要隔天..我現在應該要怎麼辦才可以拿回我當初的押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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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