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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30-03 | 最近登入:10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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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看房子,感覺不錯就直接付了斡旋金60,000房子總價是2,560,000但回來後心理一直怪怪驚驚的, 不知為甚麼感覺自己真是太衝動了這是屋主自售的房子但是她在收據上寫的是收了我的斡旋金因為她說這房子是幾個合夥的她要去跟合夥人談請問這樣我可以全數要回我的斡旋金嗎? 收據內容如下: ?收到xxx欲以新台幣總價x萬購買位於xxx房屋之斡旋金新台幣x萬元整, 立此據以為憑證.甲方:賣方乙方:買方只有簡略的收據, 再請問斡旋金在法律上有具備甚麼效力, 有法條明示說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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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