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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seven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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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是我的一位親戚,多年前,朋友借他一筆資金並立下合約,合約上載明此筆資金投資如有獲利,必須按比例分紅給他朋友,投資如有虧損,仍須全數歸還本金。一開始兩個月仍有獲利並提供分紅給對方,後來投資失利,血本無歸。當事人因無力償債就躲了半年,現在他願意出來跟對方協商,可是對方早依詐欺罪提告,偵查庭傳喚時,當事人正在躲債,沒接到傳單出庭,因此被通緝了。現在:當事人在大家的鼓勵下願意出來面對債務,請問該如何協助他:1.詐欺罪是否成立?判刑的情況?2.目前通緝中,是否要投案?還是有更好的選擇?3.依當事人的現況,每月收入僅有1萬五,合約載明本金有100萬,該如何去協商金額?債主目前是本金分文不減的態度,還要一次給現金,這讓人十分頭痛,還不時以黑道的交情來威嚇。4.雖然已立約,但此合約內容對債主十分偏頗,未來在協商債務時,是否有調整空間?請各位前輩不吝給予建議,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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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