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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04 | 最近登入:102-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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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前在國道上發生車禍,當時國道警察有來作筆錄,現場無人受傷見血,車禍鑑定也是寫無人傷。之後跟對方在和解委員會談了幾次都因為對方要求金額太高而沒談成(對方一個月後有去開刀作骨水泥手術),現在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國道刑事隊要我過去做筆錄,請教我後續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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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