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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若晞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5-04 | 最近登入:102-26-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事情是這樣的, 當時男方17歲,女方15歲 在去年八月發生關係,女方那時候是離家出走,然後住到朋友(異性)家 女方說跟男方發生關係是半自願!(他們不是什麼情侶關係,但認識沒幾天就發生關係了) 女方說如果知道男方當初有女朋友,她就不會跟他發生關係了 他們之後也沒有繼續見面 直到今年二月多,男方接到警察局要他去做筆錄,說那個女生懷孕六個多月 然後要告他性侵。 也決定生下來,女生不要男方負責,只說小孩生下來要給社會機構 最近女方應該也已經生下來了! 但就是說要告男方性侵她! 1這樣兩個都未成年,男方判刑會很嚴重嗎(女生都說半自願了)? 2能私下和解或是金錢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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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5
  男方現在滿18了,女方也滿16 法官是依發生事情的時間去判刑嘛? 這種事情能和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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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