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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7-04 | 最近登入:102-23-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在這個月內有發生一場車禍(是兩台摩托車擦撞)因為我是一位身懷5、6個月的孕婦,當時肚子劇烈疼痛外加我跟承載我的騎士都有明顯外傷(承載我的騎士有失憶情況)所以我們兩人便送上救護車到醫院急救因雙方都認識機車被對方騎到急救當時的醫院 事後對方願意賠償以及和解(因對方當時是三貼超載、無照駕駛、當時機車車牌是偷來的... ...)我們又簽訂和解書對方未滿18歲(對方也不想給他家人知道)可是我們有找一個滿20歲的人做見證人(調解人) 我想請問一下這張和解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打電話詢問警察,警察是說有,去警長局時,警察回答的很含糊(有回答等於沒回答) 再來現在對方繞跑了那我現在該怎辦呢? 還有因為當時急診時的醫院處理的方式不是很能接受有再去更好一些的醫院作檢查但是醫護人員是說因為我現在有身孕,所以任何檢查都無法做(當時有懷疑我頭部和腰部是否有怎樣,以及懷疑多處地方是否有骨折的情況)至於胎兒的部分醫護人員是說需觀察14天只要14天內有出血或者是類似羊水破水的情況都會直接影響到胎兒的生命危險還有經過這次車禍,我都會有恐懼症,以及作惡夢的情況(夢到出車禍)那這樣算是精神上的損傷嗎?這樣種種的請況下精神賠償金額為多少才是合理呢?因為對方再和解時開出的金額有點唬人(對方開價八十萬) 如果是要報案呢我們有去問過可是警察說事後報案他們能做的也不多他們也無能為力     可是我最近才得知說出車禍時我們去醫院時警察也有到可是對方就跟警察說因為雙方認識並沒有要處理可是我們並沒有這樣說而且對方還隨意亂拿我的證件給警方那我該怎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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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7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那我想請問一下?要怎樣提起刑事訴訟呢?因為問警察,警察說甚麼是事後報案,他們也無能為力ˊˋ可是當下我們根本不知警察有過醫院,直到最近才知道,而且對方沒經過我們同意就拿取我們的證件!!並且代替我們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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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