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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04 | 最近登入:102-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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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些日子在ptt台中版 發了一篇標題為"我被台中某版友利用了"的文章 文章內容如網址:http://ppt.cc/j~y3 而就有位版友寄站內信來 說他到警察局備案 要我刪文並公開道歉 而我當天也到警察局 並且文章已由版主刪除 我更私底下為了息事寧人對他道歉 但他執意要我公開道歉 可是我不肯 因此他可能決定提告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先進 我這樣可否有影射明顯而構成妨害名譽裡面的罪責? 而他更說要請證人出席 請證人指名我就是說他 如果證人不願意就?重金 他寫的內容(一):http://ppt.cc/lbvW 他寫的內容(二):http://ppt.cc/ElJa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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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