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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30-04 | 最近登入:10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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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師您好 我想請益有關建商將商辦某一層樓變更成住宅銷售,其住戶後續如何加入管理委員會呢? 因為目前建商開會希望有一個住戶自願當''樓長'',代收管理費用,再繳交至該大樓的管理委員會,剩餘的支出為該樓層的清潔費用等,當天也沒有明確針對此方案表決,進行投票達3/4人同意,而後續的會議紀錄就寫上請住戶在規定的時間內匯款至樓長帳戶,此情形應不構成正式的紀錄吧!且關於這樣子的開銷支出,住戶是透過樓長的方式銜接管委會,好像有問題。另外,是否同一大樓,本層樓的住戶可以申請另一個管理委員會呢?依據第26條好像是可以的。以上的問題如何因應呢?拜託您解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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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