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faxe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0-05 | 最近登入:102-11-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在40天前簽買了一間房子(頂樓),今日是預定交屋日但在過去40天中我很難得能進去屋中驗屋(三次,因為屋主不給鑰匙),前兩次都有發現小瑕癡,但屋主都能親自找工人維修,然而在第三次我發現頂樓(公設)屋頂有瑕嗤後屋主卻不回應,一直到我們寄存證信函請他出面面對(拖一個星期),他才說不知情,並要求買賣繼續進行。後來我與房仲額外立但書,說明我如不能說服管委會處理,他們會出資補強。這段時間,因有爭議,代書也幫我們暫緩稅務,但履保與頭期二款繼續履行。重點來了,我們一直沒有說不履行契約,但屋主卻於今日交屋前日發存證信函說若今日無法如期交屋,要繳滯納金(我想是要我們補償他的維修費吧),我們從代書那邊知曉這件事,故於今日請假在家火速聯絡銀行與地政幫我把(1)土地謄本(2)所有權狀轉移(3)還完舊屋主借貸(4)繳足履保金額 做完,兩家銀行都證明我沒欠他東西了,只差(1)原屋主塗消借貸申請(2)賣方銀行確認屋主償清債務這兩項沒完成。然而這兩項賣方銀行確認我無關,反到是賣方決定進度,一來塗銷申請與權狀/借貸無關(舊屋主該在交屋期間就該先申請的),二來銀行於收到款項即能在特急件狀態於1小時內完成審核作業,簡單說上述整個工作一日便可以完成了。我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由屋主決定進度,吊詭的是,屋主本可親自至貸款銀行塗銷卻選擇於交屋日以郵寄方式寄送,造成工作天展延成3天以上才能完成這段時間他卻仍要罰我違約,我真的很無言。我照著合約走,卡在他那一關,本可以今日交屋的卻演變成3-5日後才能交屋,然後交屋時間他定,延遲算我的。想請教律師,讓交屋我該怎麼應對房仲與屋主才好(房仲顯然是幫他的),是說"今天只談交屋,不談違約,違約請律師發函"還是我乖乖付他違約金? 謝謝大家 ps.對方經理人很強勢,每每我要項屋主表態,他就插嘴,我可以請管區陪同嗎,謝謝
瀏覽:722
日期:102-05-11
從簽約到交屋期間書面約定40天,驗屋期間有發現小問題請屋主陸續解決,但於第20天發現屋頂有瑕癡要求屋主回覆解釋,我們提和意解約請房仲轉述,但房仲 以屋主忙碌為由並委由全權處理,拖至第33天屋主被我們以存證信函逼出面表態,說明他不知情並要求照合約走(這段期間代書也暫緩交易進度),第35天修補 這塊問題與房仲取得共識(保固),但代書說剩下4個工作日加上近日房產買賣活絡,今日他無法如期完成款項轉移(含周休得至45日才能完成),屋主昨日寄存 證信函(第39天)要求違約賠償,今日就是交屋(第40天),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處理較好?   ps.簡單說,屋主任為是我們找麻煩才造成delay,但是她夜是有時間可以早點回卻拖到我們辦理移轉進度,我該怎麼辦?
瀏覽:840
日期:10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