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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unn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2-05 | 最近登入:102-22-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日前與人發生車禍~我從後面撞到~可是當時是因為對方包包掉出去~臨時停下來要撿包包~我一個閃神所以撞上他~我跌倒在地~起來後看她沒甚麼問題!講了幾句話就走了!因為趕著上班~我因為是第一次車禍不曉得就算趕著走也要留電話名字~結果隔兩天警察通知我~對方要告我肇事逃逸我目前已經開偵查庭了!今天要到法院出庭!我想請問法院出庭應該要注意甚麼呢?我願意和解~也申請調委會了可是第一次對方沒到 第二次到了卻因為未滿20歲需要法定代理人 所以也無法和~對方跟我說 檢察官有跟他說法院會強制和解!那是不是和解了我就會沒事了呢?因為傳票上面寫的是公共危險罪 是公訴罪!這樣會被判刑嗎?我撞到他還有跟她說話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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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22
請問:我需要準備答辯狀嗎?因為我沒有請律師,另外因為我有曾經申請過兩次調解~第一次對方沒到~第二次到的時候卻因為對方未滿20歲調委會無法受理~我有跟對方說我是真的很有誠意要跟她和解 還是我要再申請第三次 ~他說檢察官有說法院會強制和解!所以我們就決定不然等法院開庭和解~對方的筆錄並沒有提到他是因為公事包調出去而停下車的!那我需要說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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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