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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hu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2-06 | 最近登入:10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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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債務人去年有到法院進行調解債務,債務以分期方式攤還總金額為43萬元,但債務人前後約半年時間只還款一萬元其餘已有多期沒按時匯款,目前我已轉向要聲請強制執行(向第三人扣押並收取薪資),但到國稅局調閱資料卻發現沒任何的財產或所得!使得我也無法聲請向第三人收取薪資!就這樣的問題請問還有哪些方法可做處置與聲請,可讓我順利的要回欠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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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