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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garlin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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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有名員工因家庭因素向公司借款現金五萬元,雙方立下借據並簽名,言明從該員工每月薪資扣三分之一償還欠款,但該名員工後來離職,雙方以簡訊連繫,言明還款期限為一年,到民國102年8月31日前該名員工必須將所欠款項匯款至公司指定帳戶。但截至目前為止,該帳戶尚未有該名員工任何匯款記錄。加上年初曾與該員工電話聯繫,通知她要記得還款期限,對方也允諾會還款,但得知她會搬離現居地而另住他處,再加上還款期限將至,想請問,如果到了還款期限,該名離職女員工仍不還款,公司該如何保障債權?如果她搬離現址不知所蹤,公司又該如何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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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