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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9-07 | 最近登入:1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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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非營利組織工作的人員。
我的薪資是向聯合勸募申請的專案人員,
在今日內政部來電得知我被掛名在某一個政府方案,
以及連個案紀錄等相關內容都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蓋章,事實上我也從未經手該方案。
今年上旬經社會局來電才得知掛名一事,
當時我已向社會局澄清,並向主管反應此事,反應過程皆由同事在場作證。
然今日又被得知依舊被掛名一事,
而內政部的補助原則是專款專用,恐已違法,
故想請問此事對我有什麼影響?我應該蒐集什麼樣的證據?我要如何自保?對該主管我應採取何種法律途徑?
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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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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