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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5-07 | 最近登入:10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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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方乘客開車門,導致我騎車撞上,左手掌骨斷3根, 與對方經兩次和解沒誠意理賠,所以去警局提告, 第一次傳喚後,檢察官說要繳交狀紙以及證據。 1.請問狀紙的開頭要寫什麼_____狀? 2.請問狀紙內容除了陳述事實外是否要提到民事賠償以及賠償金額? 3.請問提供收入證明及清寒證明等有利於案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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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17